智慧財產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本公司擬訂結合公司營運目標與研發資源的智慧財產策略,建立一套由智慧財產權來創造公司價值的運作模式,不僅保障公司營運自由亦可強化競爭優勢幫助企業獲利。

 
  • 專利保護

本公司由研發單位進行技術開發,並委由外部專利事務所進行專利申請,透過評審機制、獎勵制度、宣導教育及人才培訓等執行層面之落實,以保護公司研發成果。
本公司鼓勵創新機制持續激勵員工提出發明申請並列入年度績效指標,同時已完成專利管理系統之建制。

 
  • 營業秘密保護

營業秘密攸關公司技術領先同業及客戶信賴等優勢,為全面有效管理及保護營業秘密,本公司規劃建立營業秘密管理系統,記錄並整合運用具有競爭優勢的營業秘密。

 
  • 本公司員工聘僱契約明確規定如下
 
  1. 告知義務

員工應據實告知其在簽訂本契約前所完成之各項發明、專利權、著作權、其他智慧財產權以及對他人所負法令上或契約上不得使用、洩漏或交付上述智慧財產權之義務。

 
  1. 保密義務

員工於受僱期間職務上或非職務上所創作、開發、蒐集、取得、接觸或知悉本公司(含其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所標示或註明機密、限閱或未經合法公開之一切業務上、管理上、財務上、技術上或生產上及其他有關公司內部之資訊。

 
  1. 智慧財產權

員工於受僱期間完成之發明、創作、著作、營業秘密及其他一切工作成果,無論是否取得專利權、商標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其歸屬認定均有明確之規範。

 
  1. 禁止競業

員工受僱期間,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不得以自己或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公司業務相同或類似之事業、公司或商號或擔任其受僱人或顧問。 員工於離職後六個月內,非經本公司同意,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從事其曾於本公司參與研發之產品或技術相同或類似之工作,也不得向本公司目前從事或計畫從事之競爭市場內之任何事業體提供前述競爭產品之顧問、諮詢等技術性溝通。



執行情形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將智慧財產相關事項提報董事會,最近一次提報日期為 112 年 11 月 10 日。

 
  • 本公司積極推動智慧財產管理計畫,近年來主要執行情形
 
  1. 每年度均訂定與營運目標連結之專利智財計畫。
  2. 95 年訂定專利申請與管理規範,並依據實務需求不斷精進更新,最新版本於 106 年更新完成。
  3. 101 年完成專利管理系統之建制。
  4. 110 年完成無紙化專利管理系統。
  5. 112年對研發規格書及測試規格書進行加密保護措施。
 
 
  • 目前取得智財清單與成果
 
  1. 專利:截至 112 年 10 月,於全球申請專利總數累計近 982 件,取得之專利總數已超過 780 件。
  2. 營業秘密:營業秘密數量超過 910 件。
  3. 研究開發成果:累計已開發完成近 1,110 顆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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